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加强对在校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最新最靠谱足球下单网站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4周内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采取相应预警办法。
一级预警: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缺考、缓考等)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6学分及以上。预警办法:由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级预警: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缺考、缓考等)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及以上。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三级预警: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缺考、缓考等)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8学分及以上。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邀请家长面谈并做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更严格的预警标准和细则。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4周内,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初步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教学秘书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和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确认,将确认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交给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同时将确认后的预警名单和预警级别报给学院负责人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学生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学生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四)通知家长
学生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五)家长面谈
对面临延长学制或退学的学生,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第五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二)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最新最靠谱足球下单网站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第六条 各学院应成立学业指导工作小组,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应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及时约谈被预警学生,认真分析其学业落后的具体原因,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业提升计划,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学院可设立学生互助小组,由优秀学生分享学习经验,带领被预警学生共同进步。
第七条 学生在警示期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或考核不合格(含缺考、缓考等)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低于6学分,予以解除学业预警处理。如学生经过预警教育仍不能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学习任务,达到退学条件的,依照《最新最靠谱足球下单网站学籍管理办法》,予以退学处理。毕业年级学生达到一级预警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延长学习年限(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以内)。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年向学院申请,经学院负责人同意,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籍编入低一年级。
第八条 学院对学生帮扶效果应进行评估,学院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跟踪学生学习状况,并建立过程中的反馈机制。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