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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软件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学动态 :2022-09-06 15:32:00

根据《关于2022年教师节期间相关工作安排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院级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从学院在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从学院在册在岗的专任教师、教务管理人员、实验员中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项评选名额分配如下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2.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师德事迹感人。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2.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同行及学生广泛好评。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校内外教学、科研实践活动,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2.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勇于承担责任,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诚实清廉,尽职尽责,热情周到,群众满意度高。

3.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业绩突出。在完成学院重大、艰巨、紧急任务或重要工作方面表现出色。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自行申报,9月8日(周四)20时前将个人奖项申报表(见附件)交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组织推荐。各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建议名单。

(二)评优工作组评定

学院成立评优工作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负责资格审查及评选工作。

(三)公示

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研室要广泛动员,积极鼓励教职工申报。

(二)学院在评选工作中严格评选条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育人主导作用,对师德失范、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https://www.greathiit.com/uploadfile/2022/1021/2022102115350569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