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卫生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实验室教师既是本实验室的卫生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卫生工作,并定期记录。
第二条 实验室应做到家具、仪器设备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垃圾,门窗、管道线路及开关面板无积尘。
第三条 实验室严禁放置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和影响卫生的物品。
第四条 实验室卫生清理工具应配备齐全,摆放整齐。
第五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倒污水。实验后应将实验室打扫干净。
第六条 如发现破坏实验室卫生制度者,应根据情节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