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实验室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促进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
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实验室是隶属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
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包括基础课和专业教学实验室(中心)、科研实验室(中心)以及
体育场馆。
第一条 实验室开放共享是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队伍、仪器
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校内学生、教师以及社会的开放共享。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共享是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深化学分制改革,优化实验课程体系,
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共享工作坚持育人为本、项目驱动、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
面向学生开放为主,以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等项目为驱动,以开放实验项目库的方式组织实
施,实现灵活机动、有序有效开放共享。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共享的对象和范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社会经济
发展需要及实验室的功能、条件等确定。
(一)面向学生开放共享。实验室面对全校学生,实施多学科、多专业的开放。低年级学生
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面向教师开放共享。实验室面向教师开放,教师可打破院(系)、实验室等界限,充
分利用实验室条件进行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使优质资源得到充分共享和高效利
用。
第五条 围绕面向学生的开放实验项目库的组织实施,各院(系)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
质量监控、过程管理及条件保障机制,建立开放实验室的准入、预约登记、项目验收评审、
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资金、场地、仪器设备、教学资料、指导人员等资源的调配工
作。
第六条 学校逐步加大实验室经费投入,保障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所需的实验材料消耗支
出。各院(系)在报送开放实验项目时提交经费资助申请,经学校审定后根据开放实验项目
的类型和材料消耗情况确定资助额度,同时划拨一定比例的启动经费。
注意事项:
1.凡进入实验室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需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用。
3.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熟悉所用设备及耗材的性能
与用途,对自己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和维修。
4.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耗材要分类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
6.本院人员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必须经中
心主任及主管院领导同意。
7.除本室实验技术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实验室,占用实验室房间或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8.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学期向实验室中心主任报告一次消耗性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协助中心
主任提出实验材料采购计划,保证教学实验正常进行。
9.实验室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喝酒、打闹、大声喧哗。
10.实验中心主任有权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对违章者有权作出适当
处理,并可视情况报告院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