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对提高学院教学质量至
关重要。为了了解和掌握我院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
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学院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第一章 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第一条 院党委正、副书记,正、副院长,每学期不少于听课4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
第二条 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听课8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 听课要求
第一条 听课领导需佩戴工作牌,每次听课应不少于1学时,中途不得离开,课前可不通知听课班级和任
课教师。
第二条 在听课过程中,学院党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在听课时应了解教学环境与设施以及对教师的
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
气氛的控制、学生听课情况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第三条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
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第三章 听课范围及方式
第一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和实验课。
第二条 院级领导、教研室主任在全院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以单独听课为主。
旨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本院教学实际状况,发现并逐步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课
堂教学,可采取单独听课、集体听课、教学观摩等多种方式。
第三条 可针对性听课,如学校教学检查中表现突出或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教学督导或学生信息员反
映的教师,学生评教分数较低的教师等等。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提高认识,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地听评课,切实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提高学院领导刚不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学院领导干部的专业化建设。
第二条 全院领导班子定期检查督促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部署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交流沟通,针对不同联系对象,要创新联系方式,树立问题导向联系、情真意
切联系、实实在在联系意识,促进联系工作的深化。最终,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软件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